一般情況下,聯動生產線工作3~5年時需要進行中修,10年以上需要進行大修,特殊情況例外;
(2)設備需要中修時,首先要由領機提出中修要求,由車間設備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并要訂出中修的時間與期限;
(3)設備需要大修時,首先要由領機(高級工以上)或技術人員提出大修要求,車間負責人同意再制訂大修計劃,大修計劃制訂后要求車間負責人以及廠方主管設備的廠長進行研究批準,定出時間期限后方可進行維修;
(4)中、大修操作期間,領機(高級工以上)或技術人員要跟修到終,協助檢檢修人員進行工作;
(5)檢修完畢要由車間負責人(中修時)或廠方主管設備的人員(大修時)、檢修負責人、領機三方檢驗,合格后要求三萬簽字,備案完畢后方可驗收使用。